内销加权平均单价
【问】内销加权平均单价
如题
【答】编号??2022082611053249921</p>
姓名
<p>2100060012985</p>
留言时间
<p>2022-08-26 11:05:32</p>
留言内容
<p>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211号令),属于料件分批进口,并且内销时不能确定料件原进口一一对应批次的,海关可按照同项号、同品名和同税号的原则,以其合同有效期内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已进口料件的成交价格计算所得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请问这个成交价格是否需要包含运保费?例如已进口料件总价100W,运保费10W,内销时,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是按100W还是110W计算?谢谢!
</p>
问题分类
<!-- <p> 关税征管
</p>-->
处理状态
<p>
已处理
</p>
处理时间
<p>2022-08-30 09:03:52</p>
答复单位
<p>拱北海关</p>
回复内容
<p>
您好,关于完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第六次修正)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第四次修订)第十八条,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br />
<a name="_GoBack"></a>其中,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br />
如需咨询其他业务,欢迎拨打拱北海关热线电话0756-12360。
</p>
历史答疑整理入库,仅供参考;最新口径以现行法规与专家答复为准。拿不准?点这里提问,AI 先行、专家兜底。